4月29日,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冯路钧主任一行前往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上门”服务活动。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侯跃海局长、李翠实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会同律师共同研讨处置重点工作法律事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伊始,冯路钧主任与民办非企审批部门负责人,就某局审批设置医务室的主体资格和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冯路钧主任明确辨析,自2017年行政审批职能移交行政审批局负责以来,某局已经不是行政审批的适格主体,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
随后,律师协同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就行政机关公章使用规范进行了交流。冯路钧主任与侯跃海局长一致认为,随着机构改革设置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类所有印章已经失去法律效力,应依法予以作废并刻制新章,在用章规范上应当遵循便利工作、精简规范的原则,以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和高效。
接着,会议对股权冻结的公司在注销登记中行政权利义务和风险进行了重点讨论。双方共同研讨了注销公司的实体合法性、程序规范性,以及在操作层面遇到的系统软件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案,还就审批机关可能面临的执行法院追究司法责任、利害关系人追究行政赔偿责任等风险点一一识别,提出一系列措施予以排除风险,保障行政合法和行政合理。
活动最后,冯路钧主任通过听取相关科室负责人的介绍,详细了解新设置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法定职能。他表示,律师要不断补充法律知识储备,紧跟顾问单位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行政机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送法上门”服务加强了事务所与顾问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为不断加强行政机关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钧日律所携手社会各界朋友,力争为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