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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普法系列讲座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05 09:14:10   作者:   点击: 283 次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孟晓燕、张玉龙律师受邀参加“木兰有约”巾帼普法进社区活动

2024年5月29日上午,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孟晓燕律师、张玉龙律师,应邀参加由石家庄市长安区妇联组织,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团,开展以“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为主题的“反家暴”公益普法讲座。

此次活动,孟晓燕律师和张玉龙律师依据《反家庭暴力法》《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及《刑法》的规定,结合真实案例给石家庄市长安区的社区百姓进行了“反家暴”的普法宣传。两位律师分别结合自身办理的民事、刑事案例就家暴证据收集、立案程序、家暴的预防及救济途径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现场群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孟晓燕、张玉龙律师受邀为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讲座

5月30日,孟晓燕、张玉龙律师应邀为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讲座,助力营造出“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由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孟晓燕、张玉龙律师代表参加,省执法局各处室共计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活动。

张玉龙律师作为主讲嘉宾,通过列举自己实际办理的案例,对《民法典》中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等民事主体身份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法律条款解读,让参会人员更好的理解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等民事基本原则,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两位律师带领参会人员一同学习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条例》,并针对政务服务、监督执法及法制保障法条进行逐条解读。作为政府应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法律问题。为企业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打造安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软环境,也是硬实力,既包括良好的自然生态,也包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维护公平交易和自由竞争秩序,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