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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治理及公司诉讼法律实务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4-06-03 14:09:51   作者:   点击: 411 次

2024年6月1日—2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主办,石家庄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司专业委员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和能源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治理及公司诉讼法律实务专题培训”在石家庄市国源朗怡酒店成功举办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博士,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马更新教授等国内知名公司法专家进行授课。来自石家庄市、保定市、邯郸市、邢台市的律师同仁、银行和企业法务工作者,驻石高校教师及法院工作的同志共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石家庄律师协会会长张继新、副会长郭炳慧、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叶永明主任及相关律协专委主任应邀参会。市律协副会长胡山峰担任培训主持人。

培训活动首先由市律协会长张继新致辞,张会长对江院长、叶主任,以及出席会议的律师同仁、企业法务和法院工作的同志表示欢迎。他指出,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此次公司法修订贯彻了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的决心,公司登记、治理结构、资本制度等变化已成为法律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通过本次培训,希望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新《公司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治理的重要意义,持续做好新法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希望律师、企业法律工作者和法院同志们能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升新《公司法》适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推进贯彻实施,准确把握《公司法》修订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积极对接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迎接挑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江必新院长以《<公司法>修订视野下股东权利保护和债权人利益保护》为题,从公司法的三大功能讲起,介绍了公司法中股东保护和债权人保护的重大意义,重点介绍了新公司法股东保护的六个制度安排和债权人保护的六大制度安排,具体指出了新公司法背景下股东保护和债权人保护的实现路径。江院长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和深度,还有股东保护的六大制度和债权人保护的六大制度归纳系统全面、讲解详实具体,展现出了严谨的治学风格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对新公司法的适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谢鸿飞教授以《新公司法新规及法律适用》为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公司股东身份确认、股权代持与执行异议、发起人责任、公司财务资助、法定人格否定、董事责任保险、审计委员会职责、公司章程与议事规则等公司法修订中存在争议的若干重大问题,其中立体股权结构、公司交叉持股、反恶意并购、公司外部治理等话题让参会人员耳目一新,开拓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新思路。


马更新教授以《公司法修订重要、难点问题解析》为题,结合宝万之争案、上海地王股权优先购买权案、南钢百亿股权争夺案、双重股东代位诉讼案等案例,详细介绍了股东失权、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授权资本制、等比例减资、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股东代表诉讼、法定代表人剔除、董监高忠实和勤勉义务等公司法修订重点难点问题。马教授授课理论联系实务,鼓励律师同仁和法律工作者要以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加强对新公司的研究,不断给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精彩的授课赢得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两天的培训落下帷幕,参会人员收获满满愉快返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将以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通过邀请业内知名专家来石授课等方式加大对新公司法的普及和宣传,不断引导律师群体及法律从业人员加深对于公司法修订内容的理解,提升对公司法中新机制和制度的适用水平,更好地为市场经济主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