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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陶峰英主任应邀为河北省信用协会会员开展《公司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01-15 09:54:55   作者:   点击: 1100 次

      1月10日,省信用协会组织第36次“信用赋能 助企发展”主题活动日暨新《公司法》宣讲学习活动。省工商联小微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社会组织党委一分党委副书记、省信用协会书记、执行会长白建军,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省信用协会监事会常务副主席、市监局原二级巡视员张群,衡水老白干营销有限公司石家庄商务拓展中心总监卢新忠、省信用协会常务副会长、河北尚高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欲鸿,省信用协会副会长、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主任陶峰英及部分企业家二十余人参加了活动。


      陶峰英律师围绕新《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法律条文,为促进企业诚信合规建设,从“及时减资,及时督促其他股东出资,及时实缴,督促买家出资,董事要尽责,规范财务制度,慎选董事,给董事投保,董事的清算责任,别把公司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十个问题入手,详细讲解了新的《公司法》,让企业家了解新《公司法》的内容,知晓必须重视或者因重视不够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自觉地遵法守法,把新《公司法》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确保企业合规、健康发展。


      与会企业家围绕学习贯彻新《公司法》、加强企业诚信合规建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主题活动日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主题选的准、讲解的内容重点突出、符合企业实际,解渴实用。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新《公司法》,充分做好企业合规体检,提前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白建军说,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为落实协会“法务护企”举措,在新《公司法》即将实施之际,组织第36次“信用赋能 助企发展”主题活动日暨新《公司法》宣讲学习活动,其目的就是宣传贯彻新《公司法》,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意识,自觉做好法律合规体检,防患于未然。一是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法的变化要求。二是要抓紧时间、全面审视,认真以“新公司法”规范企业。三是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坚持诚信合规经营。